【医经钩考】五行有哪些?

河间金栋

【医经钩考】五行有哪些?

金栋按:有人误认为“五行”源于《周易》,然经查阅《周易》之“经”与“传”,皆未涉及之。据易学史料,五行与《易》结缘,始于汉代治易者(属易学),即西汉元帝时期京房《京氏易传》(据西汉文帝时期出土的“太乙九宫占盘”及帛本《易传》,五行与《易》结缘于更早时期之战国、或西汉初)。

“五行”一词,中华传世典籍始见于《尚书·甘誓》篇,具体如《尚书·洪范》篇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即水、火、木、金、土。但此五行既非相生序,亦非相克序。而后世说五行者,又多以《尚书·洪范》为据而推演。实际上,此《洪范》之五行,乃天文历法之始。如

陈久金《中国少数民族天文学史》说:

“小凉山彝族十月历以夏至和冬至为夏冬两个新年;两个新年之间各占五个太阳月;相邻的两月又分别以公母称之,用来表示它们之间的变化关系。……中国上古最古老的十月历的月名,当是依《洪范》五行所排列的顺序来命名的:从夏至新年开始,经水火木金土五个月,到冬至新年;再经水火木金土五个月,又回到夏至新年。一年十个月分别配以公母,便成一水公,二火母,三木公,四金母,五土公,六水母,七火公,八木母,九金公,十土母。

“由于此历夏至在一月,为纯阳之月,自此以后阴气逐渐上升,它与二月组成一对时,二月便成为阴。同样以三四月配对,四月比三月阴盛,故三月为阳、四月为阴。五月和六月也组成一对,冬至在六月,六月为阴气最盛的月份,故五月为阳、六月为阴。冬至以后阳气逐渐上升,情况就发生转折,七月比六月阳气盛,故六月为阴七月为阳;九月又比八月阳盛,故八月为阴九月为阳;下年一月又比十月阳盛,故十月为阴一月为阳。这就是为什么河图洛书上的十个数与《洪范》五行相配对,其运行方向在六月以后发生逆转的道理所在……

“所谓水火土金木《洪范》五行,实即半年中五个太阳月的名称。这种历法的相邻两个月又以公母相称,所以便有‘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的月名。这就是所谓五行生成之数。……

“因此,所谓《洪范》五行,并不是什么哲学概念,而是上文已经阐述过的五时,也就是将一年分为五个季节的历法。”

据中华传世典籍记载,“五行”有天地之分,即“天有五行”与“地有五行”。如唐·孔颖达《尚书正义》说:“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五气流行;在地,世所行用也。”溯其源,

(1)所谓“天有五行”,乃太阳的五种行度——五气流行,亦名天道五行,即历法概念,指天体宇宙(日、月、地球相互作用所致)自然运行变化之规律,是由五行木、火、土、金、水表述。如

①《孔子家语·五帝》说:“孔子曰:昔丘也闻诸老聃曰:‘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

②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之义》说:“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居东方而主春气,火居南方而主夏气,金居西方而主秋气,水居北方而主冬气……土居中央[而主季夏气]。”

③《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化]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

④《素问·天元纪大论》说:“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湿风。”

⑤刘熙《释名·释天》说:“五行者,五气也,于其方各施行也。”

⑥《白虎通·五行》说:“五行者……言行者,欲言为天行气之义。”

天有五行,乃太阳的五种行度——五气流行,实则天文历法(据天文、制历法,行五时)——少数民族彝族历法名十月太阳历,中原传世文献称阴阳五行历。

天有五行,将一年分十个月,上半年为阳年,下半年为阴年,用五行木、火、土、金、水表示。五行每行72天,又分阴阳两个月,用十天干表示月序,阳月甲、丙、戊、庚、壬,阴月乙、丁、己、辛、癸;每个月36天分三旬,分别用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或十二生肖(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循环递次表示日序,共十个月,一年共360天,剩余5~6天为过年日。这里有干支、有阴阳、有五行,干支可以分阴阳、配五行。乃干支与阴阳五行之源也!

五行之“五”即是五季、五时、五气;五行之“行”,即运行、循行、流行,替天行气之义;气,天气、节气、气候之气,即一年五行乃阴阳寒暑节气之更替,亦即五气流行。

天有五行,一年始于冬至日木行72天,其后依次为火行、土行、金行、终于水行72天,共360天,剩余5~6天为过年日。中华传世典籍如

①春秋管仲《管子·五行》说:“昔黄帝……作立五行,以正天时……日至,

睹甲子,木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睹丙子,火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睹戊子,土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睹庚子,金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睹壬子,水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②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治水五行》说:“日冬至,

七十二日木用事,其气燥浊而青。

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气惨阳而赤。

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气湿浊而黄。

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气惨淡而白。

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气清寒而黑。”

③西汉刘安宾客《淮南子·天文训》说:“壬午冬至,

甲子受制,木用事,火烟青,七十二日。

丙子受制,火用事,火烟赤,七十二日。

戊子受制,土用事,火烟黄,七十二日。

庚子受制,金用事,火烟白,七十二日。

壬子受制,水用事,火烟黑,七十二日而岁终。”

以上皆从冬至日到冬至日为一岁,用木火土金水五行表示,每行各七十二日,即始于木行七十二日,依次为火、土、金行,终于水行七十二日,剩余五至六日为过年日。

所谓太阳历,是以立竿测影太阳从冬至点出发又回到冬至点所需时间为基本数据制定出的历(岁实)。太阳回归年为365.25天。太阳回归年实际是365~366天(四年之中,三年365天,一年366天,平均365.25天)。365天的太阳回归年,定为平年,平年尾数的5~6天不计入月,而用于过大小两个年,冬至过大年,夏至过小年,大年3天,小年2天。366天的太阳回归年,定为闰年,闰年尾数的6天不计入月,用于过大小两个年,大小年均3天。这样四年之中,三个平年,一个闰年。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化]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

《素问·天元纪大论》说:“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湿风。”

皆以“天”而言五行,此五行,乃历法概念,即五时、五季、五气;气,天气、节气、气候之气,“以生寒暑燥湿风”,非《洪范》等所言“人用五行”——“地”之五行(《国语·周语》《汉书·律历志》“天六地五,数之常也”)。

(2)所谓“地有五行”,即指水、火、木、金、土(或金木水火土、或木火土金水之序)这五种物质本身,亦名“五材”,乃人用五行——“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尚书大传》)。

行,用也。“五行,犹五用也。水、火、木、金、土,各有不同之用,是谓‘五用’也”(程水金《尚书释读》)。

要之,五行之义有二:

(1)指“天有五行”,乃太阳的五种行度——五气流行,系历法概念,即五季、五时、五气;

(2)指“地有五行”,乃人用五行,即五材、五种具体物质。

五行作为哲学概念而被抽象化,并构建了庞大的宇宙模式,从而附会推演天、地、人三才之道,乃战国秦汉以后之事矣!如

梁启超《梁启超论中国文化史》说:

“春秋战国以前,所谓阴阳、所谓五行,其语甚希见,其义极平淡。且此二事从未尝并为一谈,诸经及孔、老、墨、孟、荀、韩诸大哲,皆未尝齿及。然则造此邪说以惑世诬民者谁也?其始盖起于燕齐方士,而其建设之传播之宜负罪责者三人焉,曰邹衍,曰董仲舒,曰刘向。”

自此以后,中华传世典籍大行其道而广演其说。如“《尚书》中之《洪范》,《吕氏春秋》及《礼记》中之《月令》……要之皆战国时阴阳五行家之言也。”(《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及《内经》之《素问·金匮真言论》《阴阳应象大论》等皆与此有关。

据史料及梁启超等考述,战国时期之邹衍是将阴阳、五行合流说之始创者。太史公司马谈谓之“阴阳家”,《汉志·诸子略·阴阳家》袭之。殊不知,邹衍只论五行(五德终始),未及阴阳。因从现存传世有关邹衍的文献中,并未见到其有论述阴阳说者。

谢松龄说:“邹衍素来被目为‘阴阳家’或‘阴阳五行家’。《史记》述其‘深观阴阳消息’‘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论著终始五德之运’‘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看来邹衍是既言阴阳,又道五行的。由于其著作皆亡佚,我们无从了解其体系的原本面貌。但就现存有关邹衍思想的文献看,其五德终始说中并无阴阳观念。因此,即使邹衍兼言阴阳、五行,亦尚未将二者融合为一。”(《天人象:阴阳五行学说史导论》)而真正将阴阳、五行合流成为宇宙构架者,当是汉儒。

在先秦,哲学讲阴阳,术数与方技讲阴阳,兵家讲阴阳,道家、阴阳家、杂家、《易传》等都讲阴阳。西汉大儒董仲舒也讲阴阳,《汉书·五行志》说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而大倡五行说,后其说大显。而董氏治学非治《易》者,乃治《公羊春秋》,倡“天人感应”之神学宇宙观,说《春秋》之灾异等。汉时,由于官家政治思想需求,先秦阴阳家等阴阳说被汉儒五行化了,且五行说成为汉代官家统治哲学已被神话(两汉之际,谶纬神学迷信思想大盛,充斥朝廷内外)。后来,五行与八卦相配,结合当时之天文星象干支历法、谶纬神学的迷信思想等,成为占卜术数之源,推测国运、占候人事之吉凶祸福等,一直延续至清末。实际上,时至今日,民间早已有复燃之势。《梁启超论中国文化史》说:“阴阳五行说,为二千年来迷信之大本营,直至今日,在社会上犹有莫大势力。”

据中华传世典籍,五行一词,始于《尚书·甘誓》,具体如《洪范》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实际上,五行已不单纯指木、火、土、金、水这五种物质本身,已远远超出了具体的物质,而被抽象化了,即指木、火、土、金、水这五种物质(性质所代表)的运行(与变化)规律。

木、火、土、金、水,乃五行相生序,意义在于“行”。且成为汉代官家统治哲学后已被神话,以此归类、附会推演,用五行生克制化规律,施行政令并规范朝廷命官、民间百姓之衣食住行。当时西汉易学风起,治《易》者又借此说,并附会八卦、干支等阐释推演《周易》,推测国运、占候人事之吉凶祸福等,从而构成宇宙、天地人间万事万物“天人一体”、“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天人相应”等自然(神学)宇宙观,影响深远!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说:“欲明西汉人之思想,须先略知阴阳家之学说。欲略知阴阳家之学说,须先略知阴阳家思想中之宇宙间架。阴阳家以五行、四方、四时、五音、十二月、十二律、天干、地支及数目等互相配合,以立一宇宙间架。又以阴阳流行于其间,使此间架活动变化,而生万物。……不过后来阴阳家即根据此等配合以立说。至《吕氏春秋》及《礼记》中所载之《月令》,则此等配合,即已成阴阳家思想中之宇宙间架。”

有学者认为“《内经》之学,出于道家”(胡天雄《素问补识》),请问,其能统帅以阴阳五行说为核心理论体系推演工具的《内经》全书吗?儒、道二家谁对《内经》理论体系影响之大是否已明?愚见,“对《内经》理论体系影响最大者,是儒家思想”(赵洪钧著、金栋补注《正说内经》),即西汉大儒董仲舒《春秋繁露》之学术思想体系。

兹不揣浅陋,简述战国秦汉时期五行说有哪些?

五行说是封建社会中国人之思想律,汉代是统治哲学且已被神化。据古代贤哲之宇宙思想观,天人合一、天人同构、天人感应、天人相应等学说一直占据古人之思想意识中,(阴阳)五行说则是其具体体现,故有天道五行说、人道五行说、人德五行说、五德终始说、圣王五帝说、人用五行说、人体五行说等之推演阐述。

(1)天道五行说(天有五行),指天体宇宙(日、月、地球相互作用所致)自然运行变化之规律,是由五行木、火、土、金、水表述。据少数民族历法十月太阳历及中华传世典籍如《管子·五行》《淮南子·天文训》《春秋繁露·五行之义》等阴阳五行历,将一年分十个月,上半年为阳年,下半年为阴年,用五行木、火、土、金、水表示。五行每行72天,又分阴阳两个月,用十天干表示月序,阳月用甲、丙、戊、庚、壬,阴月用乙、丁、己、辛、癸;每个月36天,分三旬每旬12天,分别用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或十二生肖(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依次循环表示日序,共十个月,一年共360天,剩余5~6天为过年日。五行即是五季、五时、五气;行,循行、运行,替天行气之义;气,天气、节气、气候之气,即一年五行乃阴阳寒暑节气之更替。

一年始于木行72天,依次为火行、土行、金行、终于水行72天,共360天,剩余5~6天为过年日。

(2)人道五行说,亦名治道五行说,乃儒家创始人孔子所为。虽未明言“人道五行说”,但在相关典籍中已有其内容,指礼、义、学、仁、乐。见于《礼记·礼运》《孔子家语·礼运》等。

《礼运》提出了圣王治人情之法,孔子说:“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此以种田喻治国,圣王据民众之性情施以礼、义、学、仁、乐五种方法,即人道五行说。此本于天道五行说,是对天道五行说之效法,人事效法天道而行。

孔子之“礼、义、学、仁、乐”五行说重在治国,故亦称治道五行说。孔子说:“治国不以礼,犹无耜而耕也;为礼不本于义,犹耕而弗种也;为义而不讲之以学,犹种而弗耨也;讲之于学而不合之以仁,犹耨而弗获也;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乐,犹获而弗食也。”

(3)人德五行说,指思孟思想中仁、义、礼、智、圣五种德行。传世文献见于《荀子·非十二子》“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之思孟思想,出土文献见于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易传》、帛书《五行》及湖北荆门郭店竹简《五行》。思孟五行探讨的是德行,故称德行五行,即人德五行说。思,指子思,乃孔子之孙,受业于孔子弟子曾参;孟,指孟子,孟子思想承袭子思弟子。孟子通过阐发子思学说,继承发展了孔子思想,史称“思孟学派”,乃孔门儒学正宗。

仁、义、礼、智四行,孟子谓之“四端”,《孟子·公孙丑上》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告子上》亦有相似说法。《礼记·丧服四制》谓之“人道”,说:“恩者仁也,理(礼)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智)也。仁、义、礼、智,人道具矣。”帛书、竹简《五行》说:“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

至西汉大儒董仲舒在四端之外,加一“信”字谓之“五常之道”,说:“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汉书·董仲舒传》)五常(仁、义、礼、智、信),与汉代崇尚五行说有关。董仲舒配以五行(木火土金水)、五方(东南中西北)等学说论证“五常”思想,并架构成“天人感应”之神学宇宙观,见《春秋繁露》,其后《汉书》《白虎通》尊之。此五常之义与帛书《易传·二三子问》“理顺五行”之义合,即至善性命之“德”行也。连劭名《帛书周易疏证》说:“理顺五行,同于《周易·说卦》所云:‘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至性以至于命。’”

五常配五行汉代有三种配法如下:

①董仲舒之配法:木仁,火智,土信,金义,水礼。《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说:“东方者木,农之本,司农尚仁……南方属火也,本朝,司马尚智……中央者土,君官也,司营尚信……西方者金,大理司徒也,司徒尚义……北方者水,执法司寇也,司寇尚礼。”

②班固之配法:木仁,火礼,金义,水智,土信。班固《汉书·天文志》说:“东方春木,于人五常仁也……南方夏火,礼也……西方秋金,义也……北方冬水,知也……中央季夏土,信也。”

③郑玄之配法:木仁,金义,火礼,水信,土智。《礼记·中庸》郑玄注:“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智。”(《诗纬》同,疑郑注引之)。

(4)五德终始说。所谓“五德终始”,乃战国末驺衍关于历史变化的学说。《〈史记·封禅书〉集解》引如淳曰:“今其书有《五德终始》,五德各以所胜为行。”《史记·孟子荀卿列传》:驺衍“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认为土、木、金、火、水五种物质德性相克的循环变化,决定着历史上王朝的兴替和制度的改变。如夏、商、周三个朝代的递嬗,就是火(周)克金(商)、金克木(夏)的结果。秦始皇以及西汉的统治者都用此说为自己的统治寻找理论依据(张岱年《中国哲学大辞典》)。即

按五行(德)相胜说推演历代帝王更替。始于黄帝(土德)→夏禹(木德)→商汤(金德)→周文王(火德)→?秦始皇(水德)→汉朝(水德、土德之争)……。邹衍著作已亡轶,此说见《吕氏春秋·应同》篇,说:“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鸟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此乃阴阳家邹衍之文散见于此。

清·王先谦《汉书补注》说:“王应麟曰:《封禅书》:‘齐威、宣之时,驺子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及秦帝,齐人奏之。’陶宪曾曰:《文选·魏都赋》注‘《七略》云,邹子有《终始》五徳,从所不胜。土德后木德继之,金德次之,火德次之,水德次之。’”

(5)圣王五帝说,指上古时期五个圣王以五行相生序推演历代帝王更替,即太皞伏羲氏(木)→炎帝神农氏(火)→黄帝轩辕氏(土)→少皞金天氏(金)→颛顼高阳氏(水)。见《孔子家语·五帝》,说:“季康子问于孔子曰:‘旧闻五帝之名,而不知其实,请问何谓五帝?’孔子曰:昔丘也闻诸老聃曰:‘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古之王者,易代而改号,取法五行。五行更王,终始相生,亦象其义。故其为明王者,而死配五行。是以太皞配木,炎帝配火,黄帝配土,少皞配金,颛顼配水。”

文中老聃说“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乃五行相克序,而后文五帝法五行系相生序,疑“天有五行”之序有讹误。

(6)人用五行说,亦即地有五行。所谓“地有五行”,即指水、火、木、金、土(或金木水火土、或木火土金水之序)这五种物质本身,亦名“五材”,乃人用五行——“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尚书大传》)。

行,用也。“五行,犹五用也。水、火、木、金、土,各有不同之用,是谓‘五用’也”(程水金《尚书释读》)。

(7)人体五行说。中医经典《黄帝内经》以今文《尚书》附会五行说推演,即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肾水,至今仍然指导中医临床说理,并诊治疾病。汉代还有以古文《尚书》附会儒家祭礼(牺牲解剖位置)推演者,即脾木、肺火、心土、肝金、肾水。

在汉代,由于《尚书》有今、古文经之分,故五脏附会五行亦有两套说法。

①人体五脏附会五行,其顺序和配法是肝、心、脾、肺、肾之五脏配木、火、土、金、水之五行,这是以体性而言,是目前成熟定型的说法,一直指导中医临床说理。

五脏与五行相配,在《内经》中多是与“阴阳四时五方”等合言之,从而体现《内经》天人相应的理论体系。如《素问·金匮真言论》《阴阳应象大论》《六节脏象论》《脏气法时论》《五运行大论》《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等。

以体性而言,明确指出五脏与五行相配的关系,见于今文《尚书》欧阳说,并非首见于《内经》。

东汉许慎《五经异义·五藏所属》:“今《尚书》欧阳说:‘肝,木也;心,火也;脾,土也;肺,金也;肾,水也。’”

所谓体性,如《尚书·洪范》所说“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是也。

孔安国《传》:“水曰润下,火曰炎上,言其自然之常性。木曰曲直,金曰从革,木可以揉曲直,金可以改更。土爰稼穑,种曰稼,敛曰穡;土可以种,可以敛。”

孔颖达《疏》:“此亦言其性也。揉曲直者,为器有须曲直也。可改更者,可销铸以为器也。木可以揉令曲直,金可以从人改更,言其可为人用之义也。由此而观,水则润下,可用于灌溉;火则炎上,可用于炊爨,亦可知也。水既纯阴,故润下趋阴。火是纯阳,故炎上趋阳。木、金阴阳相杂,故可曲直改更也。郑玄《周礼》注云:‘种谷曰稼,若嫁女之有所生。’然则穡是惜也,言聚畜之可惜也。共为治田之事,分为种、敛二名耳。土上所为,故为土性。上文润下、炎上、曲直、从革,即是水、火、木、金体有本性。其稼穑以人事为名,非是土之本性。生物是土之本性,其稼穑非土本性也。”

《白虎通·五行》:“五行之性,或上或下何?火者阳也,尊,故上。水者阴也,卑,故下。木者少阳,金者少阴,有中和之性,故可曲直从革。土者最大,苞含物将生者出,将归者入,不嫌清浊为万物。《尚书》曰:‘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五行所以二阳三阴何?尊者配天,金木水火,阴阳自偶。”

五脏以体性而言,《内经》有之。如

①《金匮真言论》:“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背为阳,阳中之阴肺也;腹为阴,阴中之阴肾也;腹为阴,阴中之阳肝也;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东方青色,入通于肝”,“南方赤色,入通于心”,“中央黄色,入通于脾”,“西方白色,入通于肺”,“北方黑色,入通于肾”。

②《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东方生风,风生木……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脏为肝”,

“南方生热,热生火……其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脏为心”,

“中央生湿,湿生土……其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脏为脾”,

“西方生燥,燥生金……其在天为燥,在地为金”,

“北方生寒,寒生水……其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在脏为肾”。

③《素问·六节脏象论》:“心者……为阳中之太阳,通于夏气”,

“肺者……为阳中之太(少)阴,通于秋气”,

“肾者……为阴中之少(太)阴,通于冬气”,

肝者……此为阳(阴)中之少阳,通于春气”,

“脾……此至阴之类,通于土气”。

④《灵枢·九针十二原》:

“阳中之少阴,肺也”,“阳中之太阳,心也”,

“阴中之少阳,肝也”,“阴中之至阴,脾也”,“阴中之太阴,肾也”。

由上可知,肝是木脏,为阴中之少阳,通于春气,方位在东,其色青;心是火脏,为阳中之太阳,通于夏气,方位在南,其色赤;脾是土脏,为阴中之至阴,通于土气,方位在中央,其色黄;肺是金脏,为阳中之少阴,通于秋气,方位在西,其色白;肾是水脏,为阴中之太阴,通于冬气,方位在北,其色黑。

②五脏附会五行的另一套说法,以儒家祭礼牺牲五脏解剖位置而来。即肺在上,肾在下,心居中央,左是脾,右为肝。面南而立,上南下北,左东右西,五脏配五行为:左脾即东方配木,上肺即南方配火,心居中央以配土,右肝即西方配金,下肾即北方配水。此源于古文《尚书》说,与《礼记·月令》四时祭脏有关。《内经》无此说。

《五经异义·五脏所属》:“古《尚书》说:‘脾,木也;肺,火也;心,土也;肝,金也;肾,水也。’许慎案:《月令》‘春祭脾,夏祭肺,季夏祭心,秋祭肝,冬祭肾’,与古《尚书》同。”

郑玄驳之:“《月令》祭四时之位,乃其五藏之上下次之耳。冬位在后而肾在下,夏位在前而肺在上,春位小前故祭先脾,秋位小却故祭先肝。肾也、脾也俱在鬲下。肺也、心也、肝也俱在鬲上。祭者必三,故有先后焉,不得同五行之气。今医病之法,以肝为木,心为火,脾为土,肺为金,肾为水,则有瘳也。若反其术,不死为剧。”

郑玄驳之“《月令》祭四时之位,乃其五脏之上下次之耳”,指儒家祭礼牺牲五脏解剖部位的上下次序。上肺下肾,左脾右肝中间心,即古文《尚书》五脏附五行具体所指。

因中医不重解剖重天人相应之关系,故才保留了目前配法。

附1:《黄帝内经》五行相克理论推演之是与非

金栋按:一般认为,理论源于(临床)实践,又反过来指导(临床)实践。殊不知,有时并非完全如此!读中医经典《黄帝内经》则会发现,其理论体系是天人相应,方法是比类取象,并以阴阳五行说为核心理论体系推演的工具。中医脏腑的生理功能与病理变化,虽源于古代粗浅的解剖知识和反复的临床实践验证,但更多的是依靠上述理论体系与方法推演。其推演的结果是或然性,即不确切,甚至谬误。临床是否如此,则全然不顾!故屡遭诟病。为此,特举几例五脏附五行生克说推演之病理变化,看看临床是否如此?

(1)《素问·平人气象论》:“肝见庚辛死,心见壬癸死,脾见甲乙死,肺见丙丁死,肾见戊己死。是谓真脏见,皆死。”

这段话是说:肝的真脏脉出现,死于庚辛日(天干庚辛属金,金克木);心的真脏脉出现,死于壬癸日(天干壬癸属水,水克火);脾的真脏脉出现,死于甲乙日(天干甲乙属木,木克土);肺的真脏脉出现,死于丙丁日(天干丙丁属火,火克金);肾的真脏脉出现,死于戊己日(天干戊己属土,土克水)。为什么如此?乃根据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附会五行相克(胜)之理,推演而来!如

马莳《素问注证发微》说:“此言真脏脉见者,各有相克之死期。庚辛者,金日也。肝之真脏脉见而全无胃气,则至庚辛日而死,以金克木也。”

即以五脏附会天干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五行相克说去推演,若出现真脏脉是死期。五脏附会天干五行:即肝属甲乙木,心属丙丁火,脾属戊己土,肺属庚辛金,肾属壬癸水(见《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阴阳系日月》篇)。

高校教参第二版程士德《内经》说:“这是以五行相克关系立论的,其实用价值如何,尚有待于研究。”

这还研究什么?事实这不明白着嘛,此并非源于临床实践,即临床是否如此,则全然不顾!

相克(胜)之义有二:一是正常生理,以维持五脏之间的平衡状态。二是异常病理,又分为相乘(相克太过)和相侮(反克)。

(2)《素问·藏气法时论》:“病在肝,愈于夏;夏不愈,甚于秋;秋不死,持于冬;起于春。……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于庚辛;庚辛不死,持于壬癸;起于甲乙。”

这段话是说:病属于肝,痊愈在夏季(木生火);夏季不愈,加重于秋季(金克木);秋季未死,延持(维持病情不变)于冬季;复发(或好转)于来春。……病属于肝,痊愈在丙丁日(木生火);丙丁日不愈,加重于庚辛日(金克木);庚辛日不死,延持于壬癸日;复发(或好转)于甲乙日。如

马莳《素问注证发微》说:“凡病在肝者,以肝性属木,其病从春始也;至于夏属火,则火能克金,而金不能克木,故肝病当愈于夏,所谓子制其鬼者是也。若夏不愈,当甚于秋,盖甚则沦于死矣,而金来克木,所谓子休鬼复者是也。设秋不死,当持于冬,盖冬属于水,水为肝之母,母气一旺,肝气有资,故可与病气相支而不甚耳,所谓鬼休而母养,故能相持于父母之乡也。其冬虽与相持,其病复起于春,盖肝气之病,又当至春而起,所谓自得其位而起者是也。……肝病者,愈于丙丁之日,以丙丁火旺,所制者金,而金不克木,病自愈也。设丙丁不愈,加于庚辛之日,加即甚之谓也,以庚辛金旺,必来克土,而木病必甚也。设庚辛不死,持于壬癸之日,以壬癸水旺,必母来助子,而木病可支也。虽能支于水旺之日,而又必起于甲乙之日,以木病当复于本日也。”

高校教参程士德第二版《内经》说:“本段所论的五脏病愈、甚、持、起的时间节律,是古代医家运用五行生克制化规律对长期临床观察的总结。其理论基础是《素问·金匮真言论》中有关‘五脏应四时,各有收受’的理论。”此说妥否?明明是推演而来,却说是“长期临床观察的总结”,显属不妥!临床是否如此?所以程士德《内经》又说:“本篇所论的五脏病之预后转归,也仅是一种可能的模式或趋势,而并非是五脏病变的必然发展变化规律……切不可机械套用。”虽有此说,因是推演而来,没有“可能”,即临床实非如此!

(3)《素问·标本病传论》:“夫病传者,心病先心痛,一日而咳,三日胁支痛,五日闭塞不通,身痛体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

《灵枢·病传》:“黄帝曰:大气入藏奈何?岐伯曰: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

这段话是说:关于疾病的传变,如心病先出现心痛,一日后传于肺出现咳嗽(火克金),再三日后传于肝出现胁肋胀痛(金克木),再五日后传于脾出现大便不通、身痛体重(木克土),再三日不愈则会死亡。冬天容易死于半夜(冬季属水,半夜属水,水甚克火),夏天容易死于中午(夏季属火,中午属火,火甚炽,火绝不能持)。——临床是否如此,则全然不顾!

(4)《灵枢·经脉》:“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丙笃丁死,火胜金也。”“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壬笃癸死,水胜火也。”余脏准此类推。

这段话是说,患了肺病证(症),丙日危重、丁日死亡,因肺属金,丙丁属火,火胜金之故!患了心病证(症),壬日危重、癸日死亡,因心属火,壬癸属水,水生火之故!——临床是否如此,则全然不顾,故屡遭诟病!

附2:清代《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易类》说:

“圣人觉世牖民,大抵因事以寓教。《诗》寓于风谣,《礼》寓于节文,《尚书》《春秋》寓于史,而《易》则寓于卜筮。故《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

“《左传》所记诸占,盖犹太卜之遗法;汉儒言象数,去古未远也。一变而为京、焦,入于禨祥;再变而为陈、邵,务穷造化,《易》遂不切于民用。

“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一变而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再变而李光、杨万里,又参证史事,《易》遂日启其论端。此两派六宗,已互相攻驳。

“又,《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而好异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说愈繁。

“夫六十四卦,大象皆有‘君子以’字,其爻象则多戒占者,圣人之情,见乎词矣。其余皆《易》之一端,非其本也。”

附3:清代《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十八·术数类》说:

“术数之兴,多在秦汉以后,要其旨不出乎阴阳五行、生克制化,实皆《易》之支派,傅以杂说耳。物生有象,象生有数,乘除推阐,务究造化之源者,是为数学;星土云物,见于经典,流传妖妄,寖失其真,然不可谓古无其说,是为占候。自是以外,末流猥杂,不可殚名。《史志》总概以五行,今参验古书,旁稽近法,析而别之者三:曰相宅相墓,曰占卜,曰命书相书;并而合之者一:曰阴阳五行。杂技术之有成书者,亦别为一类附焉。中为数学一家为《易》外别传,不切事而犹近理。其余则皆百伪一真,递相煽动。必谓古无是说,亦无是理,固儒者之迂谈。必谓今之术士能得其传,亦世俗之惑志,徒以冀福畏祸。今古同情,趋避之念一萌,方技者流各乘其隙以中之。故悠谬之谈,弥变弥夥耳。然众志所趋,虽圣人有所弗能禁。其可通者存其理,其不可通者姑存其说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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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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