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篇
人禀三命,数周六旬。虽仗根基之稳,未饶格局之真,有禄马之往来,反居贫贱,坐凶煞之交互,却主光荣。盖缘格局高而凶煞伏藏,根基弱而贵神向用。
注解:天元、地元、人元谓之三命。自甲子起,至癸亥,每甲管十支辰,共六十日也。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土,于四季各得其时生旺,此谓根基稳固也。格者,取用于生月。何神为用以定其格局者,支辰见申子辰、亥卯未、巳酉丑者,谓之局者是也。禄者,官;马者,财也。失地反贱。凶煞者,七煞、羊刃、伤官也。有制得地,反主荣贵。如甲以庚为煞,遇丙火制服;藏于地支之下,谓之藏。如甲木生于秋八月,为基弱之地。酉中辛为官贵,无伤可以向用。
是故马化龙驹奔凤阙,器业峥嵘,蛇化青龙入天池,功名赫奕。
注解:午属马,辰属龙,酉为凤。以此取象,人得丙午、壬辰合酉可以类此。巳属蛇,辰属龙,丙午丁未为天池。巳人得辰而为青龙,更逢丙午丁未,则腾跃必矣,亦须得时者为荣。若生居闭蛰之时,止是虚名虚誉而已。若辰见巳,反为以大就小。《经》云:「蛇生龙穴则进,龙生蛇穴则退。」
耀日月之光,则宝剑冲于牛斗(斗牛,丑宫也)。
注解:如壬申日,柱中得丑为妙,金性至申酉而至刚,故以壬申癸酉剑锋金以取其象,金即宝剑也,二十八宿丑则属牛分野,以壬申癸酉而得丑,为剑气冲斗牛。柱中若乙丑为正,若得癸丑,则为剑之匣矣,己丑、丁丑则非。癸丑为匣,纳音属木论。
逞江河之量,则灵槎入于天河(槎犹枯木之象)。
注解:无根之木得丙午、丁未为妙。甲木乃阳木,无根可言。槎也,虽五行之内,无土并不生旺者为正。若有土栽培,则不漂流于水也。天河,即丙午、丁未是也。若本无根之木,而得丙午、丁未,于柱中正合此格。定断以湖海之士,逞江河之量,信不诬矣。
兔入月宫,卯年亲于己未;
注解:卯之肖为兔,己未是为月之宫也。若卯年生人,见己未是月宫也。己未生人得卯时,亦可借用。但月虽遇夜方明,亦须要辛卯,方谓之玉兔。
麟逢凤沼,辰命跨于金牛(酉宫为金牛)。
注解:辰为龙,为麟,为龙池。酉为鸡,为凤沼。金牛乃酉上所配之星也。若辰命得酉,为麟逢凤沼,酉人得辰亦可借用。
荣庆双亲,必要子归母腹。
注解:五行生我者为父母是也,我生为子孙。母,腹胎也。且如以金生水,则金为水之母,水为金之子也。木生火,则木为火之母,火为木之子孙也。所谓母腹者,胎宫、长生宫皆是。金在卯须得己卯,己卯属土,土能生金。又如木在酉,须得乙酉,乙酉属水,水能生木。木生在亥,须得癸亥,癸亥属水,水能生木,此谓子归母腹。余皆仿此。若金生人遇丁卯、乙巳,木生人遇癸酉、辛亥,则是胎中受克。生时是鬼也,非贫则夭之命。水火土命皆仿此。
休垂后裔,则是水绕花堤(休,美也)。
注解:两木在内,两水在外者是。凡有根蒂枝叶者,谓之花,五行之木,皆可引用。命中若得两木在内,两水在外,木不至于火炎,水不至于漂荡,便为水绕花堤之格。盖水之性本清,花之色本艳,性与色两相宜。水之德本智,木之德本仁,仁与智者相会、相资、相德,无藩篱之捍隔,则生福有基,庆源无涯矣。
藏珠于渊海之中,癸亥喜逢甲子(亥子,北方为海之地)。
注解:甲子乙丑,有名无形之珠也。东方朔以蚌蛤名之,癸亥三元俱属水,所以为渊源。故癸亥乃渊源之水,谓之藏珠于海也。
腾身于云藻之上,宝剑为化于青龙。
注解:壬申、癸酉为宝剑。壬申、癸酉生人,得壬辰时,乃化为龙。庚辰、甲辰亦可引用。若戊辰水必化,丙辰虽化而未免蟠于泥矣,二者不合此格。
壬辰逢癸亥,而龙跃天门(亥为天门)。
注解:辰则为龙,亥则为乾,合为天。或者一见辰生人得亥时,便为龙跃天门,不知龙与天门皆当得其正为佳。取壬辰为水。
己未遇酉宫,则月生沧海。
注解:己酉见己未,太阴入庙在未。故己未火象于太阴,酉为入夜之时,又为沧海之宫,若己未生人而得酉时,正合此格。乙酉、癸酉、辛酉为妙,己酉、丁酉次之。
蚌珠照月而烺然烁众。
注解:甲子、乙丑为蚌蛤之荣,月宫乃己未是也。盖蚌蛤采太阴之华,二者最喜相见。甲子、乙丑生人得己未时,正合此格。若己未生人,得甲子、乙丑时,亦可引用取之。
金马嘶风而卓尔超群(风取巽宫也,巳为是)。
注解:午为马,庚午、甲午为金马,巳为巽风,庚午、甲午生人得巳时乃合此格。辛巳为最,余则福轻。若本生驿马在日,而时宫见巳,亦可引用。又如申子辰马在寅,得壬寅属金,是为金马,而逢巳时,亦为此格。余皆仿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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